人身傷害損害賠償

當一個人被另一人傷害時,法律上就可以申請損害賠償。傷害是指受傷及對受害人的生活造成有害影響。

在人身傷害的案件中,法官或陪審團可能會發現被告需為幾種類型的損害承擔責任,而賠償金額也不同。例如,醫療費用、收入損失或財產損失都可能是損害的一部分。原告也可能由於他或她的傷害,受到顯著和持續疼痛及痛苦。在人身傷害的法律下,所有這些因素都會納入考慮。該法的目的,旨在盡可能地把受害人的生活,回復至受傷害之前的狀態。

在大多數人身傷害案件中,受害人一定要有某種生理、心理,或財務上的傷害,以有足夠的理據索賠。然而,在一些故意侵犯的案件,如襲擊和毆打等,證明被告的不當行為亦有機會足以令原告勝訴。根據案件實質情況,判決的損害賠償類型有補償性、懲罰性或象徵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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